摘要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纪委和县(区、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责无旁贷地成为这一重要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而现有工作机制却难以适应这种需要,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人情干扰大、监督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导致基层纪委办案经常是久拖不结,质量不高,很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由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
出处
《中国监察》
2009年第17期42-43,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