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于精神病人离家出走及流浪者的聚增,在交通事故中被撞死撞伤的“无名氏”(即不知道其姓名、住所及乒亲属等情况)逐年增多。由于“无名氏”的个人情况一搬无法查清,因而涉及到“无名氏”培偿、医治费用支付等情况很难解决。我国法律对“无名氏”在查明之前由谁来行使主体权利至今没有明文的规定,这就带来执法的太大随意性及无法适应性。笔者就实践中发生的这类案件各地采取的不同解决方式及执法的盲点进行分析,以探求法律解决的途径。
出处
《管理观察》
2009年第28期254-255,共2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