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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成“凶宅” 12万“无形损失”谁来赔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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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出租屋的消防管理工作由于涉及到的问题方方面面,一直成为辖区公安工作的一个难点.特别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常在租房过程中产生一些矛盾。例如:由于承租方疏忽而引发火灾后。一旦涉及到赔偿问题,双方矛盾便会进一步升级。
作者 崔发玲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20期18-19,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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