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创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单位初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 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1·1 狠抓组织机构建设 1997年初,三明市在原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单位”活动。我们选择了条件较为成熟的13个单位为试点,并出台了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了旅店业、公共浴室、理发美容、文化娱乐、商场和游泳池等7类公共场所5项215条内容的检查评比标准,即百分制评分标准,从而使“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地运行,7月、10月分别进行了初评和总评。通过检查评比,总评平均分比初评时提高了1.08个百分点,有11个单位达到了“卫生示范单位”的标准。
出处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1998年第9期42-42,共1页 Chinese Primary Health Ca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