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既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又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是新形势下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重大课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搭建一个权力受制衡、民主受保障的权力运作架构和平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据此,我们在村一级设立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监事会这一“三会自治”治理机构,从而形成“党支部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委会办事、监事会监督”的村治新模式。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出处
《群众》
2009年第10期50-5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