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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蓝光公司知识产权维权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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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沈阳蓝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新里程电梯系统有限公司和上海四极正电气有限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犯著作财产权一案做出判决:沈阳蓝光胜诉。法院判决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沈阳蓝光公司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至此,历经近两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此案的判决,从法律上维护了沈阳蓝光公司在电梯控制技术领域拥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对随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和不负责任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做法进行了制裁。
出处 《中国电梯》 2009年第18期8-8,共1页 China Elev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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