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4月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在随后发布的《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到“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再次对执业药师的作用给予肯定,并明确指出要“完善执业药师制度”。笔者认为,要在药师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突破、要想让药师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从国家层面确立执业药师的价值和地位,通过立法手段,保障执业药师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出处
《中国药师》
CAS
2009年第10期1457-1459,共3页
China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