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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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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件简介 这是一起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及拖欠工资问题的争议。2008年4月11日,因同事到工作场所与黄某吵闹,用人单位对双方做出停工两天处理。当月12日,用人单位以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申诉人黄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损失、拖欠工资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
作者 李瑾
出处 《中国工人》 2009年第10期60-60,共1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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