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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再制度化的法理学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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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再制度化是指一种书面宣示的制度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被重新加以诠释而稳定化的过程。它基于法的生成理论,这里对"法"的定义倾向于社会法学派中的"活的法"的含义。法律再制度化实际上是以法律的开放性机制为条件的法的自我完善,具有过程性、社会意志性。
作者 王海龙
出处 《西安社会科学》 2009年第1期88-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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