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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家电杜绝重新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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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7月13日,由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将获得最高6000元的补贴。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9年第10期46-46,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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