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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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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法规文件中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与定位的规定(一)我国的学前教育具有教育性和公益性两个基本性质 在我国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中,早已明确了我国的学前教育具有两个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作者 刘占兰
出处 《新华文摘》 2009年第19期125-1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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