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政治等与人们利益攸关的社会活动中,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除了"我"和"你"之外的"他者"的存在功能之一,就是要在利益主体之外发挥调节、中介、监督、监察等作用。在此,调节或监督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这种"第三方"能否真正作为"他者"而存在,是否属于"体制外"的另一利益主体。近年来,随着网络通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及网民群体的扩大,一种有异于"第四种权力"的新的媒介权力形式——"第五种权力"顺势崛起。能够作为一种"他者"而存在,是"第五种权力"独立于其他四种权力的鲜明标志。这种新的权力形式在中国社会所发挥的主要功能,都与其"他者"的地位密切联系。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55-161,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07&ZD038)
南开大学2008年度文科科研创新基金项目(NKC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