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国家二元土地管理和社会管理制度以及政府无度征地政策交互作用的结果,是地方政府廉租房供应职能缺失的表现,也是城中村相关主体利益博弈的结果,更是失地又失业的城中村村民自我救赎的结果。只要城中村产生的制度基础存在,其在可见的未来并不可能完全消失。
出处
《管理现代化》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7-59,14,共4页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基金
西安市社科规划办课题"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基本法律问题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9235)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课题"农地征收中地方政府
村级组织与农民之间利益博弈的法律调控"(项目编号:07JK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