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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口东岸地区合作定位及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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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珠江口东岸地区合作的定位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珠江三角洲各城市的合作是这样阐述的:“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布局,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以珠江口东岸、西岸为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深圳、东莞、惠州二三城市签署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 郭东江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09年第5期41-43,共3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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