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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会计准则下如何处理跨期费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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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会计实务中,经常遇到跨期费用,以前的会计处理主要是通过“预提费用”、“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这几个科目核算,但现行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那么,在具体的会计实践中,如何对跨期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呢?笔者认为,对跨期费用的会计处理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69-6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3.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2013-12-12.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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