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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事业单位全部实施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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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
出处 《江淮》 2009年第9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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