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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上海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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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大行业为主撤销行政主管局并将其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是上海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框架的重大举措之一。原为政府序列的行政主管局被改制成国有控股公司,成为国有资产的运行主体后,大大加快了上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1)投资主体明确以后,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发展。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体系得到了落实。3)跳出原行政性公司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小行业的藩篱,在控股公司较大的范围进行优化资本结构的调整。4)
作者 胡雄飞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1998年第9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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