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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教学中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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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品德与社会》课程将“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定为总目标,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尤其关注正确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规范的养成,使学生既学会做事,更学会做人。在做事中学做人,在做人的指导下学做事。
作者 金京玉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小学教研版)》 2009年第9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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