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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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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广泛进行的企业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商誉。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作者 谭薇
机构地区 威海市体育局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9年第10期51-51,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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