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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增加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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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分为三级,即中学二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以本科毕业的中学教师为例,一般来说,他们任教一年后可定级为中学二级,定为二级四年后可评中学一级,评为一级五年后可评中学高级。中学高级为中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成为特级教师,当然可以成为高级教师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但由于特级教师的名额实在太少,几年才评一次,每个地市没几个人能评上,又只是一个光荣称号,因此,对广大高级教师来讲,成为特级教师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许多比较优秀的中学教师只能在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上止步。
作者 强昌义
出处 《中小学管理》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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