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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企业培训新时代——浅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的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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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8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机构地区 捷盟咨询
出处 《中外企业文化》 2009年第10期73-74,共2页 Chinese & Foreign Corporat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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