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7年资本市场首次出现反向购买的案例以来,随着2008年资本市场的大幅调整,IPO暂停了将近8个月,期间掀起了反向购买的高潮,反向购买的交易形式也层出不穷,比如,有自然人将控制的企业借壳上市的、有集团公司将独立的业务借壳上市的、也有非上市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行反向购买,等等。针对反向购买,财政部对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目前资本市场上一些反向购买的案例却由于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在财务报表的处理上存任较大差异,本义拟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43-4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