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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境界刍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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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础"课教师不同,其生命涵养、教育情怀和学科意识不同,教学境界也不同。根据"基础"课特殊的教学性质、教学使命和教学规律,需要依次登上三种教学境界,即用知识的力量去感染人,用逻辑的力量去震慑人,用信奉的力量去俘获人。而要依次登上这三种境界,对于"基础"课教师而言,应注重丰富生命涵养,与学生心灵交流;培育教育情怀,与学生真诚对话;强化学科意识,与学生共同成长。
作者 谢春红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36-38,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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