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9年第10期41-41,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