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以偿付性救助为主要特征、以再贷款为主要形式的最后贷款人(the lender of last resort,缩写为LOLR)制度,对暂时缓解我国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消除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的恐慌心理以及稳定金融市场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它会产生道德风险、央行亏损、通货膨胀等多种负面经济效应,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将愈来愈难以维持我国金融稳定。因此,必须尽早实现向现代最后贷款人制度的转化。笔者从目标、范围与原则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现代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宏观思路。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54-56,共3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金融国际化视野的现代最后贷款人制度研究[08BJL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