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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贸区协定获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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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1992年1月,东盟在第四届首脑会议上正式提出要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是共同有效的关税优惠计划,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要求从1993年起,在15年内降低东盟各国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从那时起,中国与东盟相互之间的降税历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如何利用这些关税优惠措施也成了企业进军东盟的必修课。
作者 高福源
机构地区 广西南宁海关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09年第10期58-59,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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