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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同江市推行“村情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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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该市纪委、监察局在该市95个行政村(屯)推行了“村情发言人”制度。该制度规定,每月8日至10日为村情发布日,由村“两委”成员轮流做“村情发言人”,向村民公布上月村财务政务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洁情况等,对村民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给予解答,同时安排下月重点工作。
作者 曹靖
出处 《中国监察》 2009年第18期50-50,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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