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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彻底取消“村民小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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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在广大农村的渗透,村民小组这一传统的自治方式明显无法适应大市场的进入。村民小组不仅经济功能丧失,而且还对农村发展造成诸多阻力。因此,要创新机制,加快三农统筹协调发展,应以"取消村民小组,建立专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为总体思路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集中居住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作者 常利民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9年第41期36-37,共2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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