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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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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归档后不得修改,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成立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对其进行管理。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09年第10期6-6,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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