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131)Ⅰ对女性甲亢病人生育能力的影响。方法:选择2001年10月~2008年12月育龄女性甲亢病人920例,随机分成^(131)Ⅰ治疗组与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组,对两组病例治疗6个月后生育成功率、甲亢合并不孕症的生育情况、妊娠结局、出生婴儿畸形率、入学前(6岁)儿童发育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对比分析,以评价两种治疗方法对女性甲亢病人生育能力的影响。结果:^(131)Ⅰ组的生育成功率,包括甲亢合并不孕症治疗后生育成功率均高于ATD治疗组(P<0.05);^(131)Ⅰ组正常分娩率为93.8%,高于ATD组的86.1%(P<0.01),出生儿童^(131)Ⅰ组畸形率0.4%,远低于ATD组1.2%(P<0.01);入学前儿童发育状况相近于ATD组。结论:甲亢病人选择^(131)Ⅰ治疗对生育能力的影响,并不比ATD治疗大,部分方面还优于ATD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