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权力具有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主要体现于但并不限于阶级性,因此国家权力以阶级性为主导,同时受制于社会性并与之形成某种内在的平衡结构。在政党政治条件下,政党事实上成为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结构性要素,由政党性质使然,其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趋向阶级性,但同时又必须将阶级利益与社会利益作适当的调和,以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的必要权威基础,从而也使政党的执政地位得以延续。因此政党政治体制下,政党必须推进民主法治和道德文化建设以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和方式,特别需要解决好政党-国家-社会的关系、政党法治化与依法执政、政治竞争与政党适应性,以及政党结构-功能变革与国家权力发展的同步协调等重要问题。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0-56,共7页
Marxism & Re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