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集体行动的解释,传统的理论有奥尔森为代表的个人利益论,以及涂尔干为代表的集体观念论。而本文提出"观念是利益的表达"的论断。该论断指出,解释集体行动必须强调观念和利益的相互作用。该论断能克服利益论和观念论的困境,并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亚历山大的社会理论预设范式中都能发现相关的理论资源。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61-65,共5页
Marxism & Realit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文化整合与社区和谐"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7BSH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