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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物业公司”七年走出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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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年前,《社区》曾刊载过一篇文章《老社区物业自管能走多远》,文章述及天津市某社区的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收缴率”过低,而突然撤出社区。社区居委会在没有新的物业公司接手的情况下,决定由社区居民自己承担物业服务的工作,并成立了由业主自愿组成的”物管会”.以协商议事的形式在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让人沮丧的是.在实行物业自管的几个月中,问题层出不穷,表现在:
作者 戚撼夏
出处 《社区》 2009年第28期8-10,共3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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