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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是否享受哺乳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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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是一名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份合同到期。由于意外怀孕,我于今年7月份生了第二个孩子,现在正在哺乳期。最近,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我,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告知我,由于我这次生育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可以在我哺乳期期间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出处 《社区》 2009年第28期57-57,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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