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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食品销售环节禁止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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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食品生产者和餐饮单位所使用的添加剂,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有效期限内的卫生许可证,食品销售者不得在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出处 《粮油加工》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6-16,共1页 Cereals and Oils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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