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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特征零件不再按整车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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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在世贸组织就进口汽车零部件问题上诉失败后,宣布从9月1日起,取消《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即“凡用进口零部件生产汽车构成整车特征的”,将不再按进口整车征收关税,恢复到10%的正常关税税率。
出处 《汽车驾驶员》 2009年第10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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