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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形势不明朗”不应成为社保立法推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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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法》三审推迟至明年,又让公众空欢喜一场。其解释理由是“经济形势不明朗”,笔者对此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时候才是“经济形势明朗”时期?如果说今年还是金融危机席卷之年,不宜出台《社会保险法》,那么明年就能确保“经济形势明朗”了吗?
作者 黄名金
出处 《江淮法治》 2009年第17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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