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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代理机构重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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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一部分地区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实行了代理制,“三资”代理机构应运而生,为规范“三资”管理,农业部于2009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该意见阐明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强调了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要求推进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创新和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为“三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笔者认为“三资”代理机构是农村“三资”代理工作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三资”代理机构也应注重规范化建设。
作者 苏连清
机构地区 河南延津县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09年第9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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