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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成为职业危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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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有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其中,有毒物是职业危害中最具杀伤力的有害因素。为了不让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成为职业危害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作者 沈光元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19期44-45,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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