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搭乘者虽与事故无关,未戴头盔受伤也得担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半年前,我搭乘刘某的摩托车回家时,因其车速过快,拐弯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由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我因头部严重受伤,花去医疗费用一万余元。由于我与刘某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我只好提起诉讼。近日法院竟以我未带头盔为由,让不用承担任何事故责任的我,自负10%的损失。这是为什么?
作者 程成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9期45-45,共1页 Safety & Healt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