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保护环境,中国环境保护部已发出公告,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除原料和必要用途以外的1,1,1-三氯乙烷:自2011年1月1日起,除原料和必要用途外,禁止使用1,1,1-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广泛用于清洗行业,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修订稿)》以及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中国化工行业1,1,1-三氯乙烷生产整体淘汰计划》等有关规定,
出处
《粘接》
CAS
2009年第10期23-23,共1页
Adhe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