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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取消《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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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宣布,自今年9月1日起,取消实施4年多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对2008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决《管理办法》违规的回应。取消此《管理办法》也就意味着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今后将不再按整车征收关税。
出处 《交通标准化》 2009年第20期55-55,共1页 Communications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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