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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之一条款”废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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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举法有一个“四分之一条款”,即农民选举权原则上只及市民四分之一,人们在为之痛切、辩护、诊治经年之后,近年大有顺应民意将其终结之势。先是党的十七大“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接着最高立法机关将该法修改纳入今年计划,若无变故,当在本月底会审。据悉,终结共识已大致达成,分歧仅在于一步到位还是逐步到位,是大踏步前进还是小碎步前进。
作者 汤耀国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2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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