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刑法采取的刑事处罚情节与行政处罚情节的区分方法有较大的模糊性。只有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刑事处罚情节与行政处罚情节的区分问题。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包括三个步骤:排除根本不侵害法益或者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行为,排除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程度的行为,判断有关行为是否值得处以所涉嫌罪名的法定刑。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75-81,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6JDXM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