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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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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在水泥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一、项目建设投资与生产布局条件 (一)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水泥配制站,必须符合所在地的省级水泥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当地资源、能源、经济发展、市场需求情况相适应。
出处 《广东建材》 2009年第9期1-2,共2页 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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