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明确药品说明书的作用。方法根据文献及临床实际归纳总结。结果药品说明书属于法律规定的临床用药常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临床医师应按药品说明书用药,否则将可能被视为违规。对于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要有科学理论基础及可供对照的临床研究资料,并对注意事项、禁忌证、警告信息、利弊平衡的全面掌握,同时还要广泛听取医药学专家的意见,获得上级医生或医疗机构的认可。结论在临床用药过程中,严格按说明书用药是准则,超常规用药需谨慎。
出处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B07期104-104,共1页
Journal of 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