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将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向全国推广。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出处
《政策》
2009年第9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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