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为当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中存在着主体缺失、责任不清、责任实现机制不健全等局限,而这是导致保障体系灵活性和适应性差以及制度成本高的重要原因。在对保障主体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厘清了各主体的责任内涵,引入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责任博弈,通过对博弈均衡策略的分析提出了改善各主体责任承担的有效途径。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8-21,共4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学)(项目编号:BIA06004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