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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木业有限公司不服Z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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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 2005年10月27日,F省中心检验所根据M技监通字(2005)第238号文件,到达F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某木业公司)抽检实木地板,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目为加工精度超标,货值金额为22500元。Z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称Z市局)经调查取证后召开了行政案件讨论会议。
作者 鲍敏玲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9年第9期43-44,共2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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