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学校在“三好学生”的评选上进行了有益的改革与尝试,并赋予“三好学生”全新的含义和评价标准,如“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等。其中,“好孩子”的具体标准是“勤俭+孝敬”,“好学生”的标准是“合格十特长”,“好公民”的标准是“公德+责任”。然而,笔者以为,“三好学生”评选的形式虽然改变了,但评价方式依然没有回归到学生评价的本真价值上来。
出处
《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09年第10期1-1,共1页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